August 1, 2007

今日的憤世嫉俗,值嗎?

十七歲的年青人,為保衛其只接觸過十七年,連感惰也不深的一個價值不大的舊碼頭,誓不離開,為什?

我不是說皇后碼頭不好留,該留!但回憶點滴,還不及上一輩的人深。想它留,只是為著一點點零碎的懷舊感,但斷不會為它作任何傻事。十七歲,皇后碼頭對你的意義,真的可以死掛齒?說服力不夠。為爭取而爭取、為抗爭而抗爭,意義何在?加上你一副不可一世的尊容和一股憤世嫉俗的行徑,感動力不足。明天走到街上,會聽到身邊旁人笑你有多愚昧;或許這一刻你會明諷暗笑那些人無知,但無知的真會是這些人而不是一個入世未深、不經深思的十七歲小伙子嗎?

爭取要得其所。你大可向全世界說出你心中所想,但也得要服從大眾社會的遊戲規則。待你長大一點成熟一點,你會明白有些事和物不是你說要就要、不要就不要。活在當下,珍惜才是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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