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新定義的熱鬧
你感受過的熱鬧有到過那種程度?是農曆新年的那種?是放煙花的那種?是遊行的那種?這一晚在清邁,我感受了從未試過的氣氛,足以令我從新定義「熱鬧」!是一種你在視覺、聽覺、觸覺都沒有一刻可以讓你停下來的熱鬧。只要一入黑,抬頭看著數百顆孔明燈在天空上... 對!沒有誇大,是有數百顆!無論向那個方向看,滿天皆是。比你在香港入黑後看到的星多百倍!還要一邊走,你會見人無論在街角、屋外、河畔、空地、夜市,只要有兩個身位闊的空間,都會看見人放起孔明燈來!那一種視覺的滿足浪漫,足夠把你的心溶化!
傳進耳內的,是每隔兩秒的炮竹和發放煙花的聲音!是從不間斷、不斷轟進你耳朵、直至到一刻你已經麻目得把它當成背景一部份的聲音。但另一方面,每一發的煙花聲會讓你的身體不其然的閃一下,怕煙花會不覺意的擊中你。這一步一驚心的感覺,是怕、也是樂!
人貼人的,不再只有市集之內,而是整個城市。一連三晚的節慶,每一晚都會有不同的團體加入晚間巡遊,每一晚都有不同的人擠到街上,不是看巡遊,便是買吃、放煙花、放孔明燈。一切一切的感覺就在你身邊、眼前、耳邊的狹小空間向你簇擁過來。這真是一個要親身經歷才會體驗到的熱鬧!